2026年注会新教材《税法》第二章:增值税法(1)重要知识点有哪些?增值税法是注会《税法》中篇幅最长、考点最密集的核心章节,也是考试分值占比最高的部分。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系统梳理本节的易混点、视同销售、非应税交易及税率征收率等核心内容,备考26年注会的小伙伴一定要认真看完。

一、易混易错项目总结
1.与“租”相关的项目
(1)程租、期租、湿租:交通运输服务(9%)。
(2)光租、干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3%)。
(3)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建筑服务(9%)。
(4)融资性售后回租中取得的利息性质的收入:金融服务–贷款服务(6%)。
(5)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9%)。
(6)将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3%)。
(7)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9%)。
2.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项目
(1)工程服务:建筑服务(9%)。
(2)工程勘察勘探服务:生产生活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6%)。
(3)工程设计服务:生产生活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6%)。
(4)工程监理服务:生产生活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6%)。
二、视同应税交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
2.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3.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三、非应税交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1.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2.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
4.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四、征收率的特殊规定
| 应税交易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2%)×2% |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
| 纳税人销售旧货 | |
|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住房 |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5%)×1.5% |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 |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1% |
|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
五、税率、征收率的适用
1.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1)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
(2)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3)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税率。
(4)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适用租赁服务的税率。
2.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
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六、采取折扣方式销售的增值税处理
| 折扣方式 | 含义 | 增值税税务处理 |
| 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 | 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 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 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 栏分别列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 增值税 |
| 销售折扣 (现金折扣) | 销货方在发生应税交易后,为了 鼓励购货方及早支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 优待 | 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
| 销售折让 | 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 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 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
建议大家以”应税交易”为核心关键词搭建框架,把易混税率、视同销售、征收率这些高频考点反复巩固,再结合会计备考网的真题强化练习,为后续进项抵扣、计税方法等重难点打好基础。更多注会备考干货,欢迎到会计备考网了解,小编祝大家顺利通关!
转载请注明:会计备考网 » 2026年注会新教材《税法》第二章:增值税法(1)重要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