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一文带您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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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级会计知识体系里,公允价值变动是极为重要的内容。它不仅会对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还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与计量,需要会计人重点关注。基金作为常见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会随市场波动而变动,那么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呢?确认后又该如何转回?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分享。

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一文带您了解清楚

一、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

通常情况下,企业持有的基金(如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等),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需按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

核心依据与核算逻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准则另有特殊规定)。

具体应用到基金核算中:

当基金公允价值上升时,其会计账面价值会高于计税基础(税法通常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依据),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企业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当基金公允价值下降时,其会计账面价值会低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需满足未来有足够应纳税所得额抵扣的前提),企业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特殊说明

若基金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如部分长期持有类基金),其公允价值变动对应的递延所得税,需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非当期所得税费用;

小规模纳税人或执行简化核算的主体,若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条件(如国债利息收入免税),需结合税收政策判断是否存在暂时性差异,再确定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

二、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递延所得税,什么时候转回?

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核心转回时机是相关基金资产被处置或终止确认时,具体规则如下:

1.转回时机

当企业出售、赎回基金,或因其他原因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时,之前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会随之消失,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需同步转回。

2.转回逻辑与实务示例

递延所得税的转回通过会计分录实现,核心是“冲销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将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应科目)”。

示例:甲企业持有一笔交易性金融基金,初始成本100万元,年末公允价值上升至120万元(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5万元);次年企业出售该基金,实际收款130万元。

出售时,需先冲销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5万元;

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对所得税的影响(20万元×25%)与处置损益对应的所得税合并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完成递延所得税转回。

三、总结与答疑指引

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核心判断标准是“是否产生暂时性差异”——多数情况下需按准则确认,特殊场景需结合资产分类、税收政策综合判断。

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核心判断标准是“是否产生暂时性差异”,多数情况下需按准则确认,特殊场景需结合资产分类、税收政策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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